2020-07-14

省档案局 省扶贫和移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

  • 2017年01月25日 10时22分
  • 来源: 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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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12号)、《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川脱分办发[2016]31号)具体要求,省档案局联合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保障三个部分,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收集力度、规范整理归档、保障信息安全、重视开发利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指导等十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要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档案工作机制为基础,规范管理脱贫攻坚档案为目标,强化脱贫攻坚档案安全保密为保障,真实、完整、准确、全面记录和保存我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各阶段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管好用好脱贫攻坚档案。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落实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重视脱贫攻坚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把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不遗漏、不流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联系同级扶贫部门、相关专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做好脱贫攻坚文件材料调查工作,摸清情况,积极指导建立脱贫攻坚档案;要会同同级扶贫部门,加强对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脱贫攻坚档案统一规范。

      《意见》的出台,为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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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档案局 省扶贫和移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

  • 2017年01月25日 10时22分
  • 来源: 省档案局
  •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12号)、《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川脱分办发[2016]31号)具体要求,省档案局联合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保障三个部分,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收集力度、规范整理归档、保障信息安全、重视开发利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指导等十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要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档案工作机制为基础,规范管理脱贫攻坚档案为目标,强化脱贫攻坚档案安全保密为保障,真实、完整、准确、全面记录和保存我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各阶段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管好用好脱贫攻坚档案。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落实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重视脱贫攻坚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把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不遗漏、不流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联系同级扶贫部门、相关专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做好脱贫攻坚文件材料调查工作,摸清情况,积极指导建立脱贫攻坚档案;要会同同级扶贫部门,加强对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脱贫攻坚档案统一规范。

      《意见》的出台,为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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