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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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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广安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广安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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