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林业厅召开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林业电视电话会议

  • 2016年09月19日 14时01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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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2日,省林业厅召开了全省林业系统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林业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以来全省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林业重点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法规处处长余蜀峰作工作安排,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范成绪主持会议。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森林公安局全体干警在林业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林业(林业和园林)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我省林业“162”发展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林业立法,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泛开展林业普法和政策调研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社会复杂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心聚力推动四川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法治林业工作体系,推进四川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会议指出,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林业工作的有力遵循和具体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务必高度重视,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开展林业部门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行责任书签订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二是要主动抓好重点领域林业立法。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抢先抓早,充分发挥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林业立法探索。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行为。扎实推进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责任清单,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梳理和公开林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五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六是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好《行政复议法》,加强对林业行政复议依法受理、公正办理,做到有诉必应,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林业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林业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林业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林业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八是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林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林业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精心编制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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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厅召开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林业电视电话会议

  • 2016年09月19日 14时01分
  • 来源: 林业厅
  •   9月2日,省林业厅召开了全省林业系统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林业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以来全省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林业重点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法规处处长余蜀峰作工作安排,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范成绪主持会议。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森林公安局全体干警在林业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林业(林业和园林)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我省林业“162”发展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林业立法,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泛开展林业普法和政策调研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社会复杂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心聚力推动四川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法治林业工作体系,推进四川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会议指出,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林业工作的有力遵循和具体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务必高度重视,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开展林业部门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行责任书签订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二是要主动抓好重点领域林业立法。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抢先抓早,充分发挥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林业立法探索。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行为。扎实推进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责任清单,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梳理和公开林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五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六是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好《行政复议法》,加强对林业行政复议依法受理、公正办理,做到有诉必应,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林业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林业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林业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林业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八是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林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林业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精心编制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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