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请要提交的材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1.房屋征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出具)
3.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出具)
4.建设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出具)
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市、县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同意)
6.旧城区改建的,需出具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证明材料
7.经征求公众意见后确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9.征收补偿费用到位资金证明(财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出具)
10.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证明材料
11.安置房房源相关材料证明
1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报审批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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