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农村义教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下达情况的公告
根据我厅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农村义教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央、省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截止2015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公用经费、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免费教科书)合计7895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4704万元,省级资金144877万元。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资金分配、使用公开透明,现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免费教科书资金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厅统一采购)。
二、补助标准
(一)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生均600元/年、初中生均800元/年、特教学生生均5000元/年。
(二)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1.高海拔地区补助标准为生均1700元/年;2.其余地区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1000元/年、初中生均1250元/年。
(三)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标准:1.高海拔地区补助标准为1400元/平方米;2.其余地区补助标准为900元/平方米。
(四)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生均90元/年、初中生均180元/年。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