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首次启动金融支持粮食产业建设

  • 2015年06月19日 14时52分
  • 来源: 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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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农业厅联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探索新常态下我省现代粮食产业金融支持措施,联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首批安排57亿元支农再贷款,集中支持一批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

      一、支持范围

      我省首批金融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广汉市、仁寿县、宣汉县、西充县4个四川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扩面工程60个县;成都市粮食高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县;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县。

      二、金融举措

      1、增加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安排12亿元支农再贷款限额,专门用于支持40个粮食产业基地发展,同时对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支农再贷款45亿元,促进其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同时规定,对粮食生产基地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支农再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

      2、优化融资结构。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将信贷资源向粮食生产重点县适度倾斜。引导全国性银行机构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粮食生产重点县给予优先支持。

      3、强化财政金融配合。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

      4、保持总量增长。引导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投向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力争2015-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不低于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增速。

      三、建设重点

      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地内机耕道路、粮食烘储设施;以渠道和田间工程为重点,支持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粮食批发、零售市场和粮食储备库建设。

      2、农业科技和机械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前景和产业价值的粮食生产科技创新项目、新技术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升级项目;支持高效化肥、低毒农药、优良种畜种苗、特种饲料、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和流通的企业发展;扶持优势种子繁育基地、仓储设备、新品种示范场和推广体系建设;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社等主体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扶持农户购置中小型农机具。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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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首次启动金融支持粮食产业建设

  • 2015年06月19日 14时52分
  • 来源: 农业厅
  •   日前,农业厅联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探索新常态下我省现代粮食产业金融支持措施,联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首批安排57亿元支农再贷款,集中支持一批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

      一、支持范围

      我省首批金融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广汉市、仁寿县、宣汉县、西充县4个四川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扩面工程60个县;成都市粮食高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县;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县。

      二、金融举措

      1、增加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安排12亿元支农再贷款限额,专门用于支持40个粮食产业基地发展,同时对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支农再贷款45亿元,促进其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同时规定,对粮食生产基地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支农再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

      2、优化融资结构。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将信贷资源向粮食生产重点县适度倾斜。引导全国性银行机构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粮食生产重点县给予优先支持。

      3、强化财政金融配合。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

      4、保持总量增长。引导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投向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力争2015-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不低于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增速。

      三、建设重点

      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地内机耕道路、粮食烘储设施;以渠道和田间工程为重点,支持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粮食批发、零售市场和粮食储备库建设。

      2、农业科技和机械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前景和产业价值的粮食生产科技创新项目、新技术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升级项目;支持高效化肥、低毒农药、优良种畜种苗、特种饲料、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和流通的企业发展;扶持优势种子繁育基地、仓储设备、新品种示范场和推广体系建设;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社等主体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扶持农户购置中小型农机具。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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