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调显示:受访者对当地政府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满意率为67.0%
据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近期开展的“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显示,当问及对当地政府目前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满意程度时,表示“非常满意”的受访者占8.0%,“比较满意”的占17.8%,“基本满意”的占41.2%,三者相加,对当地政府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满意率为67.0%。详见图1。
分城乡来看,农村受访者表示“非常满意”的占11.4%,表示“比较满意”的占13.6%,表示“基本满意”的占43.6%。三者相加,满意率为68.6%,比城镇受访者(66.0%)高出2.6个百分点。区域相差不大。
进一步问及对当地政府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哪些方面不满意时,表示“申请保障房条件门槛过高,没有申请资格”的受访者最多,为27.0%;其次是“当地对相关政策、申请程序等宣传不够”,为26.8%;第三是“保障房太少,不能满足需求”,为23.1%。详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