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全覆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大检查

  • 2014年07月22日 10时23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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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6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川安监〔2014〕101号),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此次大检查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市(州)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的县(区)安全监管力量,开展跨区域的交叉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十不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尾矿库“四位一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的建立情况,以及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要求各市(州)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或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由市(州)安全监管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统一下达整改要求,责成所在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山,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开采方式仍然是一面坡、一面墙的露天采石场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对检查发现的无证开采、边探边采、以采代探行为要及时抄告国土资源部门处理。 

      交叉执法大检查结束后,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交叉执法大检查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每个矿山的检查内容、隐患内容及处理情况,并载明检查执法人员和隐患整改督促责任人员。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回头查”、“回头看”,确保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把关闭矿山工作落实到位,把事故真正压下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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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全覆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大检查

  • 2014年07月22日 10时23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   7月16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川安监〔2014〕101号),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此次大检查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市(州)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的县(区)安全监管力量,开展跨区域的交叉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十不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尾矿库“四位一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的建立情况,以及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要求各市(州)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或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由市(州)安全监管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统一下达整改要求,责成所在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山,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开采方式仍然是一面坡、一面墙的露天采石场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对检查发现的无证开采、边探边采、以采代探行为要及时抄告国土资源部门处理。 

      交叉执法大检查结束后,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交叉执法大检查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每个矿山的检查内容、隐患内容及处理情况,并载明检查执法人员和隐患整改督促责任人员。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回头查”、“回头看”,确保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把关闭矿山工作落实到位,把事故真正压下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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