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春免除家庭困难高中生学费 已交学费将退还
《通知》规定,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已经收取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的,由学校在文到之日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学生家长。
实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政策,是四川省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30%贫困面计算,四川省近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高中学生将受益。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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