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四年荣获优秀

  • 2014年12月03日 11时16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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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在财政部、农业部组织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中,四川省再次获得优秀等次,已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获得绩效奖励资金1.7亿元,较2011年增长155%。四川省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多年获得财政部、农业部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将补奖政策实施纳入重点民生工程,省、州、县、乡、村、牧户层层签订补奖政策实施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督查和绩效考核。各级领导小组和政策实施推进办公室对补奖工作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建立了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目标考核“五统一”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配合、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基础工作,夯实政策实施基石

      狠抓草原确权承包,省州县分别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重点开展了联户承包调查研究、地块界线复核划定、牧户照片采集、证书发放以及完善档案等工作,完成了2.12亿亩草原“两证一合同”(草原所有权证、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合同)的发放(新发、换发、补发)。扎实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印发了《四川省牧区2013年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方案及技术要点》,召开全省牧区基本草原划定现场会暨技术培训会,强力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各县已将全部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基本完成上图、公示、公告等工作。着力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州狠抓培训辅导、审查把关、整改督促,县市集中力量核实补充、修正完善牧户信息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州县乡村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补奖政策实施档案,落实专人专柜管理,保证档案资料全面、真实、标准、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制发了《四川省草原载畜量及草畜平衡计算方法(试行)》、《四川省牧区草畜平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制度,各地也制定了村及牧户考核验收试行办法,修订完善了相应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有力保障了补奖政策按章操作、规范实施。

      三、严格资金监管,规范安全发放补奖资金

      按照中央、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各地严格执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分级分项核算;坚持“规范操作、严格考核、公示公告、兑现到户”的原则,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推行“一卡通(一折通)”兑付方式,制定资金发放方案,及时将补奖资金兑现发放到户,确保资金发放对象、金额零误差。

      四、配套政策制度,保障补奖政策有效实施

      坚持把补奖政策与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政策、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和牧区扶贫开发等现有工程相结合,加大地方配套投入,形成政策和投资合力。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5亿元,州县筹措资金7000多万元配套补奖政策实施,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省州县制定补奖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管理、草原管护员管理等一系列办法制度,确保政策实施有章可循。

      五、加强培训宣传,营造补奖工作良好氛围

      各级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印发藏彝汉文对照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培训州、县、乡、村政策实施管理人员和牧民群众10万余人次,加强补奖政策的宣传引导,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政策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营造了补奖政策实施的良好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

      六、加大督查指导,强力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省巡查、州抽查、县普查的监督检查制度。省州县多次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指导政策实施,督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和矛盾,有力推动基层工作开展,发挥了督一次、促一下,推动工作一大步的作用。各县按照州上的统一设计,制作安装草原禁牧管护区、草畜平衡区标识标牌,将补奖政策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监督电话公布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绩效考评办法,认真开展绩效考核验收工作,切实建立补奖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强化监理监测,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成果

      牧区初步构建了省、州、县、乡、村草原管护联动网络。大力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专项检查,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草原、损害牧民合法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把巡查、核查工作常态化。建立了以100个草原固定监测点为基础,专家在线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为支撑的草原生态监测系统。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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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四年荣获优秀

  • 2014年12月03日 11时16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网站
  •   今年,在财政部、农业部组织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中,四川省再次获得优秀等次,已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获得绩效奖励资金1.7亿元,较2011年增长155%。四川省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多年获得财政部、农业部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将补奖政策实施纳入重点民生工程,省、州、县、乡、村、牧户层层签订补奖政策实施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督查和绩效考核。各级领导小组和政策实施推进办公室对补奖工作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建立了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目标考核“五统一”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配合、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基础工作,夯实政策实施基石

      狠抓草原确权承包,省州县分别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重点开展了联户承包调查研究、地块界线复核划定、牧户照片采集、证书发放以及完善档案等工作,完成了2.12亿亩草原“两证一合同”(草原所有权证、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合同)的发放(新发、换发、补发)。扎实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印发了《四川省牧区2013年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方案及技术要点》,召开全省牧区基本草原划定现场会暨技术培训会,强力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各县已将全部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基本完成上图、公示、公告等工作。着力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州狠抓培训辅导、审查把关、整改督促,县市集中力量核实补充、修正完善牧户信息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州县乡村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补奖政策实施档案,落实专人专柜管理,保证档案资料全面、真实、标准、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制发了《四川省草原载畜量及草畜平衡计算方法(试行)》、《四川省牧区草畜平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制度,各地也制定了村及牧户考核验收试行办法,修订完善了相应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有力保障了补奖政策按章操作、规范实施。

      三、严格资金监管,规范安全发放补奖资金

      按照中央、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各地严格执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分级分项核算;坚持“规范操作、严格考核、公示公告、兑现到户”的原则,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推行“一卡通(一折通)”兑付方式,制定资金发放方案,及时将补奖资金兑现发放到户,确保资金发放对象、金额零误差。

      四、配套政策制度,保障补奖政策有效实施

      坚持把补奖政策与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政策、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和牧区扶贫开发等现有工程相结合,加大地方配套投入,形成政策和投资合力。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5亿元,州县筹措资金7000多万元配套补奖政策实施,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省州县制定补奖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管理、草原管护员管理等一系列办法制度,确保政策实施有章可循。

      五、加强培训宣传,营造补奖工作良好氛围

      各级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印发藏彝汉文对照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培训州、县、乡、村政策实施管理人员和牧民群众10万余人次,加强补奖政策的宣传引导,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政策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营造了补奖政策实施的良好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

      六、加大督查指导,强力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省巡查、州抽查、县普查的监督检查制度。省州县多次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指导政策实施,督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和矛盾,有力推动基层工作开展,发挥了督一次、促一下,推动工作一大步的作用。各县按照州上的统一设计,制作安装草原禁牧管护区、草畜平衡区标识标牌,将补奖政策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监督电话公布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绩效考评办法,认真开展绩效考核验收工作,切实建立补奖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强化监理监测,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成果

      牧区初步构建了省、州、县、乡、村草原管护联动网络。大力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专项检查,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草原、损害牧民合法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把巡查、核查工作常态化。建立了以100个草原固定监测点为基础,专家在线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为支撑的草原生态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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