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达我省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计划
一是合理分解和安排任务。要依据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影响农民生计;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条件、群众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地方;重点安排江河源头、湖库周围,并向地震灾区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倾斜。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农民意愿制定实施方案、搞好作业设计,并结合特色产业发展等条件,选择适宜树种;组织好种苗供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完善的验收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检查验收,兑现现金补助。此外,还要抓紧编制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于2015年2月底前申报2015年年度建设任务。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经验,解决好实施中的问题。
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会商省级相关部门及时下达2014年退耕还林任务计划。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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