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质监局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班

  • 201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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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准确理解、把握《特种设备安全法》,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大局意识,保障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省质监局于11月28日—29日,在成都举办了为期2天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综合处处长周亮、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副主任吴旭正现场授课。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璞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局特监处处长杨鹏主持开班仪式。

      陈璞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我国首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质检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更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史上的重大事件。作为特种设备安全主管部门,必须站在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入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研究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特性和规律,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他要求,一是要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层级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开展年度目标“回头看”。针对年初下发的2013年工作要点,进行梳理和对照检查,对没有完成的目标任务要抓紧补课,查漏补缺;三是要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分析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分析梳理存在的隐患和潜在风险,找准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对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提出2014年的工作要点,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周亮就《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调整的条文内容。吴旭正就现阶段特种设备风险及应急形势、应急处置方法进行了讲解和指导。

      各市州局特监科分管领导、省特检院及检验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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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质监局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班

  • 201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准确理解、把握《特种设备安全法》,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大局意识,保障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省质监局于11月28日—29日,在成都举办了为期2天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综合处处长周亮、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副主任吴旭正现场授课。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璞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局特监处处长杨鹏主持开班仪式。

      陈璞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我国首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质检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更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史上的重大事件。作为特种设备安全主管部门,必须站在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入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研究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特性和规律,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他要求,一是要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层级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开展年度目标“回头看”。针对年初下发的2013年工作要点,进行梳理和对照检查,对没有完成的目标任务要抓紧补课,查漏补缺;三是要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分析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分析梳理存在的隐患和潜在风险,找准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对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提出2014年的工作要点,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周亮就《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调整的条文内容。吴旭正就现阶段特种设备风险及应急形势、应急处置方法进行了讲解和指导。

      各市州局特监科分管领导、省特检院及检验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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